为贯彻落实中共山南市委员会 山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南市贯彻落实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山党发〔2024〕2号)文件精神,错那市认真对照43个方面问题,主动认领,梳理出我市12个问题,制定32项整改措施,截至2024年12月24日,已完成7项整改措施的整改工作,现将7项已完成的整改且佐证资料齐全的整改情况予以公示(第四批)。
一、公示期限
2024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错那市环保督查整改办反映。
二、公示名单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02-0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docx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02-0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docx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03-0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wps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06-0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wps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06-0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wps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06-04)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wps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06-0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wps
联系单位:错那市整改办
联系电话:0893-7303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