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城乡困难群众实施医疗救助,是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的一种关爱,是一项惠民政策,是提高各类困难群众抵御重大疾病风险,防止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2018年,全县开展普通医疗救助830人次,累计救助金额194.75万元。其中资助参保参合317人,金额1.32万元。 通过扎实开展医疗救助工作,我县进一步解决了病困群众家庭的生活困难,有效改善了病困群众家庭的生活质量,推进了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维护了社会和谐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