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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那县民政局:“四举措”推进城乡低保工作

2019-01-08 18:19:00 来源:错那县民政局

2018年,错那县民政局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四项措施,不断夯实低保工作基础,着力提高低保工作时效,落实民生兜底保障。
    一是严格执行区、市关于城乡低保新政策,落实城乡低保补助资金。城乡低保保障补助实行差额补助方式,按照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人均收入可支配收入城市按月计算,农村按年计算。全县城市低保28户41人,今年共落实生活保障资金302642元。农村低保对象100户278人,共落实生活保障资金1159454.56元(其中自治区3840元差额补助资金244269.36元,市“十大民心”提标资金83400元,自治区7月1日以后提标资金84785.2元,县提标资金747000元)。
     二是扎实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做好农村低保兜底工作。进一步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同步提高,实施“两线有效衔接”工作机制,对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实现脱贫的贫困人口实行政策性“兜底”脱贫。
     三是精准识别低保对象。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低保范围的要求,实行规范化、精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低保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公示和资金发放程序,全面推进“阳光低保”。重点将靠父母和其他亲属供养并提出申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纳入低保范围;以户为单位将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坚决纠正“保人不保户”的错误做法。对法定赡养义务人有赡养能力的老年人,原则上不得纳入低保。
    四是加强动态管理。从今年4月开始,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城乡低保动态清理,将不符合的低保清除出去,将符合的对象纳入低保范围。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全力把党的这一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进而大幅提升群众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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