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那市补充耕地指标分批次出让公告
为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规范补充耕地指标交易管理,盘活我市存量耕地指标储备资源,保障各类建设项目落地,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办发〔2024〕13号)、《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04号)等文件精神,错那市将出让补充耕地指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出让指标基本情况
本次出让补充耕地指标总数量为100亩,指标来源合法、手续完备、权属清晰,已纳入补充耕地指标储备库,符合耕地占补平衡核销要求。
本次指标采取分批次、分额度灵活出让方式,根据意向报名、报价及项目需求情况,分期分批组织交易、签约及交割,可满足不同单位零星、批量指标需求。
二、出让起始价格
本次补充耕地指标出让起始底价已由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耕地指标价值评估规范完成评估,以评估结果作为基准,交易价格参考区域市场行情动态确定。
三、竞买资格条件
凡是在西藏自治区范围内补充耕地储备指标不能满足耕地占补平衡需求的市、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或者其授权委托的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单独选址建设项目单位(仅限购买本单位用地项目所需补充耕地指标)均可报名参加本次补充耕地指标出让竞买。
四、交易方式及规则
(一)本次出让采取自愿报名、自主报价、分批择优成交的方式组织实施。
(二)竞买报价为一次性有效报价,初次报价不得低于底价,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不得更改。
(三)同一批次多个意向单位报价的,按报价最高者优先原则确定受让主体;报价相同的,以先提交有效报价者优先。
(四)同等价格条件下,优先保障重点工程项目、民生基础设施项目指标需求。
五、报名及报价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为意向报名及报价期,逾期不再受理报名及报价资料。
六、提交资料要求
意向竞买单位须在报名及报价期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的报名材料密封后报送至错那市自然资源局(地址:西藏自治区错那市邦锦路,联系电话:0893-7302305)。密封袋需注明竞买单位名称,封口处加盖竞买单位公章。报名材料包括: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项目用地情况说明、正式报价函、付款履约承诺等全套材料。
七、成交及公示
报价结束后,我局对有效报价统一审核排序,分批次确定成交受让单位,与受让单位签订《补充耕地指标交易合同书》,按规定办理指标交割、备案及核销手续,并将补充耕地指标交易价款全额上缴指定专户。
八、其他事项
(一)竞买单位须对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严禁串通报价、恶意报价、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纳入信用监管名单。
(二)本次指标分批次出让可根据市场报名情况动态调整出让额度。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错那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联系单位:错那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地址:西藏自治区错那市邦锦路
联系电话:0893-7302305
错那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