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索引号: 000014349/2022-00001
文号:
发布机构: 错那县财政局(国资委)
主题分类: 财政金融审计
组配分类: 财政信息
发文日期: 2022-01-20 03:53

错那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2-01-20

错那县人民政府关于2020年行政事业单位

国有资产情况的报告

一、资产的基本情况

(一)固定资产情况

经过全面清理核查,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全县60家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共计134025.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土地、房屋及构筑物类资产总建筑495栋(处)面积593259.66平方米总金额92033.02万元;

2.通用设备类资产总额29291.38万元,其中:各类车辆120辆金额3315.44万元、台式计算机1760台金额952.58万元、便携式计算机263台金额139.4万元、打印机1417台金额4194.93万元、复印机70台金额41.1万元等;

3.专用设备类资产1905项总金额10857.36万元;

4.办公家具、用具类资产8379项总金额1816.95万元;

5.文物和陈列品13项总金额10.91万元;

6.图书、档案类资产1950项总金额16.13万元。

(二)国有商品房出租情况

全县商品房出租154间(栋、套),2020年租金应收为637.73万元,其中:县城126间(栋、套)租金为146.71万元;泽当16间租金为49.05万元;签订时间为三年及以上的9间(栋、套)租金为441.97万元。

截止12月25日,2020年租金应收为637.73万元,实收523.89万元,未收113.84万元。本年度受疫情影响对全县商品房减免2个月租金,累计减免106.29万元。

二、清理核查的主要做法

(一)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为扎实开展此次固定资产清理核查工作,领导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财政局局长为副组长,各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资产清理核查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清理工作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

(二)仔细清理奠定基础。9月4日,财政局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固定资产清理登记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清查时限、范围及方法步骤。通过前期的财政局及各预算单位清理,基本摸清全县固定资产数据,为后期的核查打下坚实基础。

(三)扎实开展实地核查。为重点做好实物清点工作,财政局邀请山南会计师事务所对60家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逐一进行实物清点,并根据实际情况对固定资产系统内台账、卡片登记有出入的地方进行修改和调整,对未做登记的固定资产进行补登记,确保帐实物相符。

(四)进一步规范商品房房屋管理制度和非税收入收缴制度。我局指定专人负责全县商品房房屋管理工作,严格实行登记造册,逐一签订房屋合同。2020年房屋租金收缴实行无现金管理,租金由承租方直接上缴至代管资金账户,确保房租收缴工作扎实精准开展。

三、资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通过此次清理检查工作,我局进一步加大了固定资产的管理力度,但在管理过程中仍然存在以下问题:

(一)管理信息更新不及时。主要是人员岗位变动时,有的部门未能履行移交手续,导致资产卡片信息更新不及时。

(二)资产调拨手续不完备。主要为上级行业部门与本单位、单位于单位之间调拨资产,调拨、移交手续不完备,导致部分资产部未及时登记入账,容易造成资产管理上的漏洞。

(三)资产数据情况不清楚。由于部分资产购置时间较久,也未建立单位固定资产台账,导致清理核查时无法提供准确金额,只能结合实物进行估价,造成个别资金出现过低或过高现象。

(四)资产报废处置不及时。由于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不完善及管理员更换频繁因素,导致许多达到报废年限标准或严重损害且无修复价值的固定资产,没有及时处置,致使全县资产账面只增不减,价值过大,但资产实际使用率不高。

(五)房屋租金收缴难度较大。由于商品房出租面多、量大及我局工作人员较少等客观因素,导致全县收缴房租难度较大,个别租金出现跨度年收缴现象。

四、下一步管理措施及建议

本次清理核查完成后,我局将固定资产的更新、处置、系统录入、台账建立等工作移交给各预算单位,我局不再统一负责。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全县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一)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针对目前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财政局制定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各预算单位建立使用台账,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和人员的管理职责;同时加大定期开展巡查与清扫工作,谨防出现安全隐患。

(二)加强固定资产的跟踪管理。各单位要及时掌握各单位固定资产的存量、增量以及入账情况,认真做好资产登记管理工作,定期对资产进行盘点,核对账、卡、物,确保账账、账卡、账物相符,并将盘点情况报财政局备案。

(三)及时处置报废资产。严格按照上级固定资产处置报废文件要求,对达到使用年限标准且损毁无用的资产,由各单位严格履行资产报废审批申请,财政局依法依规进行处置,确保进一步提高资产使用效率。

(四)规范商品房房租收缴工作。为进一步规范全县商品房房租收缴工作,确保商品房房租及时准确入库,鉴于我局工作人员较少,建议自2021起由县税务局负责全县商品房租金收缴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