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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错那市曲卓木村曲河道管理范围调整的通告

2024-12-12 15:45:00 来源:错那市水利局

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提高公民保护意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河道管护实际,对曲卓木村曲的管理范围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调整范围

本次调整涉及曲卓木村曲左岸千年沙棘林至曲卓木桥K23+974.8K25+220共调整河道管理范围线1.21km。该段河道中:无堤防河段按照10年一遇设计洪水位与岸坡交线来确定管理范围,有堤防河段按堤基地和护堤地,护堤地为堤防迎、背水坡脚确定管理范围(该段堤防为5级堤防),保护范围在管理范围以外10米。

二、管理要求

在河湖管理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一是修建围堤、阻水渠道、阻水道路,种植高杆农作物和树木(堤防防护林除外),设置拦河渔具,弃置矿渣、石渣、煤灰、泥土、垃圾等。二是在堤防和护堤地建房、放牧、开渠、打井、挖窖、葬坟、晒粮、存放物料、开采地下资源、进行考古发掘以及开展集市贸易活动,在堤防保护范围内打井、钻探、爆破、挖筑鱼塘、采石、取土等危害堤防安全的活动。三是堆放、倾倒、掩埋、排放污染水体的物体,在河道湖泊内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容器。四是在有山体滑坡、崩岸、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山区河道河段从事开山采石、采矿、开荒等危及山体稳定的活动。

修建跨河、穿河、穿堤、临河的桥梁、码头、道路、渡口、管道、缆线等建筑物及设施,建设单位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将工程建设方案报送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

在河湖管理范围内采砂、取土、淘金、弃置砂石或者淤泥,爆破、钻探、挖筑鱼塘,存放物料、修建厂房或者其他建筑设施,在河道滩地开采地下资源及进行考古发掘活动的,必须报经河道主管机关批准。

违反上述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

三、生效日期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河湖管理事权划分,依法加强河湖监督管理,划定的河管理范围和堤防保护地权属不变。

特此通告。


错那人民政府

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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