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那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人员、执法依据、执法类别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错那市应急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程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生产经营单位及有关人员的违法行为做出行政处罚。现将错那市应急管理局执法职责、执法人员、主要执法依据、执法程序和监督途径等信息公示如下:
一、行政执法主体
错那市应急管理局
二、行政执法职责权限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二)监督检查,对企业、工厂等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定期或随机抽查的安全检查,识别并督促整改潜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
(三)承办群众及社会各界安全生产方面的投诉、举报案件的查处工作。
(四)事故处理,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行政处罚,对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六)承办上级交办或者其他部门移送的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
三、执法人员
阿旺四朗、蒋鹏、格桑卓玛、曹喜贵、格桑次旺、次仁卓玛
四、执法类别
行政执法
五、执法区域、范围
执法区域:西藏错那市
执法范围:危险化学品、工贸行业、烟花爆竹、非煤矿山
六、主要执法依据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6.《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二)行政法规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3.《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4.《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
(三)地方性法规
1.《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
七、咨询、监督和投诉途径
(一)受理咨询单位:错那市应急管理局
(二)电话咨询:0893-7302999
(三)信函咨询:
邮寄单位:错那市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西藏错那市人民政府三楼
邮箱号码:cuonaanjia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