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政府
今天是: 2018年9月10日 星期一
当前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 > 通告公示

错那县2023年第二批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补充方案

2023-06-29 18:04:24 来源:乡村振兴局



山南市错那县2023年第二批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补充方案

为提高我县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精准度和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和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领导小组〔2020〕第11号会议纪要要求,为进一步做好乡村振兴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工作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编制2023年乡村振兴第二批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方案。

一、编制依据

1.《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 )。

2.《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山财农指〔2023〕200号);《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奖励资金的通知》(山财农指〔2023〕175号)。

3.《关于印发<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法>的通知》(财农〔2021〕19号 )

4. 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关于加强财政衔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藏财农〔2022〕53号)

(一)指导思想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整合项目、聚焦资金、集中投放、精准扶持”的总体思路,以提高涉农资金使用效益为目标,以建立项目资金整合平台为抓手,创新体制机制、加大统筹整合力度,加强资金捆绑使用,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切实加强精准扶贫、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美丽乡村建设,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步伐,全面提升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水平,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推动涉农资金统筹安排,提高涉农资金安全、规范运行,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集中资源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统筹目标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通过整合,形成“多个渠道引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扶贫投入新格局,激发我县内生动力,支持围绕突出问题,以巩固脱贫成效为导向,以乡村振兴为引领,以重点扶贫项目为平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精准度,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实行跨部门、跨层级统筹,相关涉农部门通力协作,明确责任分工,形成合力。

2.集中财力,全面统筹。凡属整合范围内的资金,一律不分资金渠道和既定用途进行整合,统筹安排,打捆使用,做到按需整合。

3.规划引领,合理安排。统筹整合资金安排使用必须以乡村振兴规划和乡村振兴项目库为核心,紧紧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合理安排使用。

二、实现目标

按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乡村“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目标任务,乡村经济活力和发展后劲明显增强,乡村产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农村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取得显著进展,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逐步完善。

三、工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我县成立了县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乡村振兴办公室,形成了分团作战、合力攻坚的格局。按照“脱贫是基础,产业是手段,共同富裕为目标”的工作标准,建立了脱贫工作会议制度、督查考核制度、县级干部脱贫攻坚责任制度,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充实乡村振兴专干,合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加强规划衔接。依据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和“十四五”规划,自治区、市投资重点,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确定年度项目建设计划报县直相关部门工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直相关部门工程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与县财政局配合制定年度资金整合计划,报县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上报自治区、市争取专项资金支持。涉农资金整合坚持统筹安排、集中投入、各负其责、各记其功、形成合力的原则。围绕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改善脱贫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进行整合。主要包括易地扶贫搬迁、扶贫产业、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建设、乡村旅游开发、生态保护等方面的项目资金。

加强权责匹配。资金整合工作由县乡村振兴局、县财政局牵头,会同农业农村局、住建、林业等涉农相关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权责匹配原则,各项目主管部门作为管理主体,负责项目的审批和管理,负主体责任。财政、审计充分发挥职能,加强资金监管,并对违法违纪问题进行查处。扶贫、财政等部门负责绩效考核工作。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结合我县实际情况,以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主线,坚持“巩固脱贫与整村推进”相结合,按照上述指导思想和规划设计思路,使用方案建设内容主要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类、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等内容。

五、整合资金情况

按照乡村振兴五大战略定位,通过实施乡村振兴示范引领、巩固提升、公益性基础设施、生产发展等方面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目标任务的实现。

(一)资金整合方式

根据山南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山财农指〔2023〕200号)、《关于下达2023年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奖励资金的通知》(山财农指〔2023〕175号), 错那县2023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向拓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其中生产发展类(含产业基础设施配套)、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等方面,本次整合资金总计2399.67万元。

(二)整合资金来源

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034.67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1820万元、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14.67万元),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215万元,县本级配套135万元,其他资金15万元,共整合资金2399.67万元。根据项目前期工作开展进度情况,将现有资金具体分配计划项目如下:

2023年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共7个,目前按照第二批中央、自治区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进行分配:

1.生产发展(含产业项目)类3个,分配资金870万元,占总投资36.3%(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30.33万元,中央财政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14.67万元,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75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35万元,其他类15万元)。

1.1 错那县库局乡乃巴浦至麦错湖牧道建设项目,总投资545万元(其中本次安排资金464万元),项目建设地点:错那县库局库局村;建设内容:乃巴蒲至麦错湖BJ牧道长约5公里、宽4米。项目主管部门:错那县外事办;项目责任人:田衍鸿;开工时间为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0月;效益分析:该项目的实施,能够有效解决50户175人BJ搬迁群众的出行困难问题,特别是为BJ群众提供一定的就业岗位,增加收入,让BJ群众有事可干。其中:脱贫户45户157人。

1.2错那县暖棚圈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306万元,项目建设地点:错那镇、觉拉村;建设内容:实施人畜分离114户。项目主管部门:错那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次卓;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8月;效益分析: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补齐养堆BJ小康村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解决牲畜在村内乱拉乱窜问题,切实提升32户86名群众居住舒适度和便捷度,对更好巩固美丽村庄建设成果将起到至关重要作用。其中:脱贫户3户5人。

1.3错那县小型农田水利建设项目,总投资100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年扎村、塔嘎村、西午村;建设内容:新建混泥土渠道553米,U型钢槽717米,矩形钢槽3278.6米。项目主管部门:错那县农业农村局;项目责任人:洛桑罗布;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1月;效益分析: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解决147户406人农田灌溉,提高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其中:脱贫户30户86人。

1.4错那县贡日乡贡日村食用菌种植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总投资76.450021万元,

项目建设地点:贡日乡;建设内容:新建食用菌种植温室大棚。项目主管部门:错那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次卓;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10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1月;效益分析:项目建成后,在食用菌种植、采摘、管理等方面可以解决20名群众就近就便就业问题,达到规模形成效益之后,村集体预期年收入达5万元

2.巩固提升类(人居环境整治类)2个,分配资金344.31万元,占总投资14.3%(其中: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304.31万元,自治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0万元)

2.1错那县浪坡乡养堆村乡村振兴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项目,总投资1294.99万元(其中本次安排资金304.31万元),项目建设地点:浪坡乡养堆村;建设内容:新建养堆村道路、晒场、厕所、防护工程等附属工程。项目主管部门:错那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次卓;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8月;效益分析: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补齐养堆BJ小康村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解决牲畜在村内乱拉乱窜问题,切实提升32户86名群众居住舒适度和便捷度,对更好巩固美丽村庄建设成果将起到至关重要作用。其中:脱贫户2户3人。

2.2错那县库局乡库局村、桑玉村基础设施改建修缮项目,总投资40万元,项目建设地点:库局乡库局村;建设内容:改建采暖棚100平米、安全防护197米。项目主管部门:错那县乡村振兴局;项目责任人:格桑次卓;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3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8月;效益分析: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补齐养堆BJ小康村内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短板,解决牲畜在村内乱拉乱窜问题,切实提升32户86名群众居住舒适度和便捷度,对更好巩固美丽村庄建设成果将起到至关重要作用。其中:脱贫户4户9人。

3.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类2个,分配资金1185.36万元,占总投资49.3%(中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资金1185.36万元)

3.1错那县浪坡乡汤乌村供水工程,总投资636.86万元,项目建设地点:浪坡乡汤乌村;建设内容:新建300㎡水厂1座,截潜流坝10m,饮水主管1000m、供水主管2000m。

项目主管部门:错那县住建局;项目责任人:罗布次仁;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1月;效益分析: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解决84户186名群众季节性断水问题。其中:脱贫户14户52人。

3.2错那县雍布DB搬迁饮水工程(一期),总投资548.496万元,项目建设地点:卡达乡雍布村;建设内容:新建取水口2座,新建净水厂1座,新建输水管道共计6077.0m,配套建筑物31座(处)。项目主管部门:错那县水利局;项目责任人:洛桑;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7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1月;效益分析: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解决DB群众86户170人饮水问题。其中:脱贫户26户52人。

4巩固生态岗位类1个,分配资金1074.149979万元,(其他涉农整合资金1074.149979万元)

4.1错那县2023年生态岗位项目,总投资1074.149979万元,项目建设地点:全县;建设内容:生态补偿脱贫岗位人员共计3069人(其中护林员712人、草监员 820人、水生态保护员39人、公路管护员35人、村庄保洁员1461人、厕所保洁员2人)。

项目主管部门:错那县生态环境局;项目责任人:洛桑达瓦;预计开工时间为2023年8月;预计竣工时间2023年12月;效益分析:该项目的实施,将有效解决3069人就业。

(三)项目实施方式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坚持渠道不乱、用途不变、统筹安排、集中投入,项目建设中全面推行“一事一议”、“民办公助”、“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方式建设各项项目,以财政投入为引导,以村组、农民为主体,引导和鼓励农民出资投劳,调动农民参与扶贫项目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构建“投、建、管”三位一体的项目建设机制,提升项目建设能力。

六、机构保障

(一)加强组织保障。成立错那县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统筹整合工作在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领导下统一部署实施。统筹整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财政局,财政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各项目实施单位。办公室负责脱贫攻坚资金整合的组织、协调、管理制度制定等。

(二)明确工作职责。为切实推进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夯实责任,形成合力,确保取得实效。现将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责任明确如下:

1.县乡村振兴局,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编制全县年度乡村振兴项目规划,根据乡村振兴项目规划与行业部门专项规划建立并不断完善项目库;会同财政局编制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做好实施方案、相关政策文件和资金下达使用情况公开公示;会同县直各主管部门抓好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拨付、项目建设进度、工作责任落实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政策落实;配合做好衔接补助资金项目的绩效考核工作。

2.县发改委,负责指导乡村振兴项目规划的完善和调整,配合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编制年度乡村振兴规划。

3.县财政局,主要负责制定和完善资金管理办法,测算衔接补助资金规模,下达资金指标,登记资金台账,协助项目实施单位组织项目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会同各项目主管部门监管资金使用,及时报账。

4.县纪委监委,负责对项目安排、资金使用、项目实施、工程验收、项目结算、工程款项支付以及项目公示等全过程实行监督。

5.县直相关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进行常态化巡查,落实技术人员跟踪服务和技术指导,对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问题及时加以解决,对各自领域的完工项目进行验收。属项目责任单位的,负责资金和项目具体使用管理、绩效评价、监督检查,按照权责对等原则落实监管责任,制定行业乡村振兴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

(三)落实公示公开。《错那县县2023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告;乡镇、村在接到上级下达整合资金项目计划批复后,及时予以公告;各项目责任(实施)单位在项目实施前对项目实施方案予以公示,公示内容为项目名称、资金来源、实施期限、绩效目标、实施单位及责任人、受益对象和带贫减贫机制等;项目竣工后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公告,包括资金使用、项目实施结果、检查验收结果、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等;年底县、乡镇、村三级要在年底分别对本年度衔接补助资金项目计划完成情况进行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绩效目标及带贫减贫机制实现情况等。乡镇、村和项目实施单位在乡镇政府、村委会和项目实施地等利用固定的信息公开栏进行公告公示,公告公示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10天,必须公开单位名称、监督电话或电子邮箱。

(四)严肃工作纪律。各有关单位要服从乡村振兴工作大局,全力支持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统筹使用,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严重违纪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构成犯罪的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项目检查与审计

县发改委、纪委监委、财政局对年度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中,不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未批先建或擅自调整变更项目实施计划的,给予严肃处理,并依法依规追究单位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项目完工后,项目建设单位要将项目资料,提交审计部门进行审计,并出具相关项目竣工决算审计报告。

(六)资产移交

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登记工程设施,填报《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会同施工单位及时与工程设施受益单位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同时,项目建设单位应将《竣工工程设施资产移交表》报县乡村振兴局备案。

七、绩效考评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工作实行统一绩效管理。

(一)绩效考评依据。绩效考评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国办发〔2016〕22号)、《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实施意见》(藏政办〔2018〕60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结合我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任务、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方案、计划执行情况等进行考评。

(二)绩效考评内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资金绩效考评的内容主要包括:带动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建设期间务工、竣工后稳定就业;建档立卡脱贫人口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年度项目计划完成情况;各乡(镇)、县直各部门职责落实、违法违纪情况。

山南市错那县2023年第二批脱贫县财政涉农统筹整合资金.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