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不断优化办案流程,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增强仲裁服务水平,持续发力,切实当好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服务员”,将“仲裁服务大局、仲裁服务为民”的宗旨落到实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76件,审结案件65件,裁决结案20件,调解结案45件,涉案金额321.21万元,限时仲裁结案率98%。
把好案件受理关。对当事人递交的仲裁申请书进行严格审查,明确受理范围和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纠纷快速受理,避免程序空转;对不符合的做好引导解释,减少诉累,并简化立案流程,推行线上立案、一次性告知等制度,降低企业和劳动者的时间成本。
把好庭审程序关。坚持“一步到庭制”,在立案时一次性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申请书副本、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调解建议书及举证通知书,避免程序遗漏,影响案件处理结果的执行。坚持“快立、快调、快审、快结”,不定期开展“劳动争议积案化解攻坚战”,保障仲裁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把好文书制发关。严格在法定的审限内规范制作仲裁各类文书,力求适用法律正确,文字表达、计算准确无误,确保其时效性、权威性;严格按照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的方式进行文书送达,避免发生不必要的争议。
把好办案纪律关。严格要求仲裁员和书记员强化纪律意识,熟知各项办案规定,做到廉洁自律、保守秘密,坚决排除一切非法律因素干扰,不触碰法律原则和底线,不办人情案和金钱案,力争让群众在每一个仲裁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通过把好劳动仲裁四道“关”,既高效化解纠纷,又引导企业规范用工、劳动者理性维权,从而减少用工矛盾对营商环境的干扰,助力构建稳定、有序的劳动关系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