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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那市2024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状况公示

2024-04-12 10:35:00 来源:网信错那

根据《2024年监测计划》要求,山南市生态环境监测三站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第三方监测公司对错那市市域环境空气、地表水断面、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农村试点、声功能、农业面源等环境质量开展监测工作,现将2024年第一季度环境质量状况公示如下:

一、市域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错那市设有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点位1个,为错那市市委大门处,质量监测采用手工监测,连续5日对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共6项监测项目进行监测。

监测结果显示,6项监测项目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一级标准限值。

二、市域地表水环境质量状况

错那市设地表水监测断面5个,其中国控断面1个(浪坡河),市控断面4个(布鲁河流经错那县城下游1km、亚玛荣河上游、亚玛荣河流经错那县城上游1.5km、错龙河流经错那县城上游500m),监测断面按月开展水质监测工作,4个点监测项目共25项。

【一月】浪坡河断面监测的25项指标中,除总氮不纳入评价外,其余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Ⅱ类标准限值。

【二月】浪坡河、布鲁河流经错那县城下游1km、亚玛荣河上游、亚玛荣河流经错那县城上游1.5km、错龙河流经错那县城上游500m断面监测的25项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Ⅲ类标准限值。

【三月】浪坡河、错龙河流经错那县城上游500m断面25项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Ⅰ类标准限值;布鲁河流经错那县城下游1km、亚玛荣河上游、亚玛荣河流经错那县城上游1.5km断面25项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Ⅱ类标准限值。

三、市域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环境质量状况

错那市共有4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点位,分别是错那镇亚麻荣河水源地(地表水)、错那镇措龙沟水源地(地表水)、错那镇吉巴备用水源地(地表水)和浪坡乡肖一带供水站(地表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监测工作按季度开展。

错那镇亚麻荣河水源地、错那镇措龙沟水源地、错那镇吉巴备用水源地、浪坡乡肖一带供水站第一季度监测指标为:水温、PH值、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铜、锌、氟化物、硒、砷、汞、镉、六价铬、铅、氰化物、挥发酚、石油类、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硫化物、硫酸盐、氯化物、硝酸盐氮、铁、锰、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甲醛、苯、甲苯、乙苯、二甲苯、苯乙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阿特拉津、苯并(α)芘、林丹、滴滴涕、钼、铍、钡、镍、钒、铊、钴、锑、硼、粪大肠菌群等共61项。

监测结果显示,所测指标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规定,所有指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Ⅱ类标准限值。

四、市域农村试点环境质量状况

错那市农村试点监测点位三个,分别为“曲卓木乡曲卓木村环境空气、地表水、水源点”农村试点监测工作按季度开展。

一是环境空气监测结果显示,第一季度曲卓木村环境空气所测指标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一氧化碳、臭氧的24小时平均值的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1中一级标准限值。

二是水源点监测结果显示,第一季度监测项目按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开展了39项。监测结果显示,色度、嗅和味、浊度、肉眼可见物、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铝、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硫化物、钠、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氰化物、氟化物、碘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三氯甲烷、四氯化碳、苯、甲苯、总α放射性、总β放射性等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表1中Ⅰ类标准限值。

三是地表水监测结果显示,所测25项指标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规定,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Ⅲ类标准限值。

五、市域声功能环境质量状况

错那市共有7个声功能监测点位,分别是错那市错那镇小学、错那市中学、错那市巴鲁路南侧巴鲁小区、错那市人民医院、错那市560国道、错那市养老院和错那市擦朵路西侧商业街,声功能环境监测工作按季度开展。

监测结果显示,第一季度所测指标结果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对各功能区标准的限定。

六、市域农业面源环境质量状况

错那市农业面源监测点位1个,为“娘江曲流经曲卓木乡曲卓木村下游1km”处,监测工作按季度开展。

农业面源监测主要以地表水监测为主,监测结果显示,所测14项指标除了水位、水面宽度、流量为非认证项目,其余指标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规定,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的Ⅰ类标准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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